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242.“米甸的儿子是以法、以弗、哈诺、亚比大和以勒大”表示来自第三类的衍生物。这从“米甸”的代表清楚可知,“米甸”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,如下文所述;既然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是“米甸”,那么可知,他的儿子是由此而来的衍生物。至于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,情况是这样:没有人被允许进入主的国度,除非他处于信之良善,因为信之良善与生活有关。信之生活会保留下来,但信之教义不会,除非它与生活合而为一。尽管如此,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,也就是那些拥护信仰,称其为根本,因为他们就是被如此教导的,但过着良善的生活,即心里是基督徒,仅仅口头上不是的人,就在主的属灵国度。因为任何人,当被他的教师教导信是最重要的,并在幼年时期就吸收这种观点时,都很容易被说服。他也很容易相信,因为那些被视为最有学问的人,或顶尖学者,甚至教会的领袖就是这么说的;其中一些人害怕谈论生活的良善,因为他们自己的生活会遣责他们。此外,另一个原因是,属于信的事物,或信的元素在流入时,是可以感知到的;而属于仁的事物,或仁的元素则不然。
因此,那些处于信之真理,也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被称为“米甸”;而他们照之生活的真理被称为“米甸的儿子”。正如那些处于与其良善结合的信之真理的人被称为“米甸”,“米甸”在反面意义上也表示那些因缺乏生活的良善而陷入虚假的人,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。以赛亚书:
成群的骆驼并米甸和以法的独峰驼必遮蔽你,来自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,要奉上黄金乳香,又要宣扬耶和华的赞美。(以赛亚书60:6)
这论及主的属灵国度。“米甸和以法的独峰驼”表示教义事物;“黄金”表示良善的教义事物;“乳香”表示真理的教义事物;“耶和华的赞美”表示这两者。由此也明显可知“以法”表示什么。把约瑟从坑里拉上来,把他卖给以实玛利人,后来带到埃及又卖给波提乏的“米甸人”(创世记37:28, 36)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,如蒙主的神性怜悯在后面解释这几节经文时所看到的。
“米甸”也表示那些因缺乏生活的良善而陷入虚假的人,这一点从摩西五经论到米甸的话可以看出来:
摩押的长老和米甸的长老手里拿着占卜的礼金到了巴兰那里,将巴勒的话都告诉了他。(民数记22:4, 7等)
“摩押”在正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属世良善,并且容易让自己被误导的人;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玷污良善的人(2468节)。“米甸”在正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(如前所述),因而容易让自己被说服的人;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歪曲真理的人,如此处。“手里拿着占卜的礼金”表示歪曲;他们派往巴兰与以色列人作对表示基于这些虚假的行为,而以色列人表示良善和由这些良善产生的信之真理。
以色列人与米甸女人行淫导致瘟疫发生,非尼哈用枪将妓院里的米甸女人和以色列人由腹中刺透(民数记25:6-8等)具有类似含义,因为淫行代表对真理的歪曲(2466, 2729节)。正因对真理的歪曲就是淫行在内义上所表示的,所以按照吩咐,一万二千以色列人击杀米甸人,杀了他们的王,所有男丁和他们所掳的、已经亲近男人的女人,并分了掠物(民数记25:16-17; 31:1至末尾)。之所以有“一万二千”,是因为“十二”表示信的一切事物(577, 2089, 2129e, 2130e节);摧毁虚假的,就是这些事物。他们所杀的“王”是指虚假,“一切男丁”也是;“已经亲近男人的女人”是指对虚假的情感;“掠物”(如金、银、牲畜)是指被歪曲的真理。由此明显可知,那里提到的每一个事物都代表通过真理对虚假的惩罚和毁灭。
士师记中论到米甸人的话也一样,即:以色列人因行了耶和华眼中的恶,被交在米甸人手里七年;以色列人因为米甸人就在山中给自己挖洞,还挖穴,建造营寨;每逢撒种之后,米甸人、亚玛力人和东方人都上来毁坏他们的土产,后来他们被基甸和像狗一样用舌头舔水的三百人拯救,而那些跪下喝水的人则被打发回家(这些和更多故事出现在士师记6-8章)。此处的每一个细节也都代表对真理的歪曲,和由此而来的惩罚,惩罚甚至到了虚假被“像狗一样用舌头舔水”所表示的那类事物毁灭的程度。至于每个细节在内义上表示什么,这在此解释起来太过于冗长了。蒙主的神性怜悯,这一切将在适当地方给出解释。哈巴谷书:
祂观看,赶散列族;永久的山崩裂,长存的岭塌陷。我见古珊的帐棚在灾难之下,米甸地的幔子颤抖。(哈巴谷书3:6-7)
这论及主的降临。“古珊的帐棚”表示基于邪恶的一种宗教信仰,“米甸地的幔子”表示基于虚假的一种宗教信仰。
1919.“亚伯兰对撒莱说”表示感知,这从前面的阐述(1898节)清楚可知。“亚伯兰对撒莱说”这句话代表并表示主的感知;而“撒莱对亚伯兰说”这句话代表源于这感知的思维,或说受这些感知启发的思维;思维来自感知,或说感知启发主的思维。那些拥有感知的人所具有的思维并非来自其它源头,或说感知是他们思维的唯一源头。然而,感知是一回事,思维是另一回事。为了看到它们是不同的,以良心为例来说明。
良心是对从主通过天堂流入之物的一种总体、因而模糊的指示。所流入的那些事物在内层理性人中显现,在那里可以说笼罩在云雾中;这云雾是由关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和谬误产生的。思维虽不同于良心,却是从良心流出的,因为那些有良心的人照着良心思考和说话。思考几乎就是解释良心告诉我们的东西,或说解释构成良心的各种事物,并把它们分解转化成思维或观念,然后转化成词语。正因如此,主将那些有良心的人保守在对邻舍的良善思维中,并阻止他们对邻舍思想邪恶。因此,良心只能存在于那些爱邻如己,并对信之真理拥有良善思维的人里面。这个例子说明了良心如何不同于思维,顺带也说明了感知如何不同于思维。
主的感知直接来自耶和华,因而来自神性良善;而祂的思维则来自直觉真理和对它的情感,如前所述(1904, 1914节)。主的神性感知无法以任何概念,甚至无法以天使的概念来理解,所以它是无法描述的。与主的感知相比,天使的感知(在1384等,1394, 1395节中有描述)几乎没有。主的感知因是神性,故是对天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,因而也是对地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,因为秩序、联系和流注是这样:凡对天上的事物拥有感知的人,也对地上的事物拥有感知。
但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,同时变成耶和华之后,主就超越了所谓的感知,因为祂高于存在于天上,并从那里存在于地上的秩序。耶和华就是秩序的源头,所以可以说,耶和华是秩序本身。祂独自或从自己掌管秩序,不仅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从总体上掌管,甚至还从最小细节上掌管,因为总体来自这些细节,或说最小细节构成总体。谈论一个总体,却又把细节从它那里拿走,无异于在谈论一个没有部分在里面的整体,因而无异于在谈论不包含任何东西的某种事物。因此,声称主的规定是普遍的,总体上的,而不是具体细节上的,这完全是错误的,纯粹是所谓的没有对象的空虚概念,或凭空想象。因为从总体上,而不从最小细节上规定和掌管,就是完全不规定和掌管任何东西。这是一个哲学真理;然而,说来奇怪,哲学家们自己,包括最著名的,却以不同的方式理解这个问题,并以不同的方式思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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